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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文学 >>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 chapter 266

郑之南来过林宵的房间很多次,但这是他第一次去碰林宵的东西。

他有人类使用生活用品的习惯,这些习惯是刻入灵魂的,况且他还看过林宵使用这些东西。

找了一件T恤和一条宽松的五分裤穿上。

因为没穿内裤,让郑之南颇为不舒服,但让他去穿林宵的内裤,还真的不太合适,光拿衣服穿就够那什么了。

本来郑之南没想过要穿林宵的衣服,他寻思着,没准一回儿就变回去了。

但是又想,万一一回儿林宵回来了呢?

赤身裸体面对同居人,总归是不大好的,他虽然从前是鸟,现在变成了人,但灵魂里应该还刻着为人处世的想法。

知道作为人,赤身裸体非常的失礼。

穿好衣服,郑之南做了一件他作为鸟时就心心念念的事情。

吃泡面。

他从厨房的柜子上拿了一盒泡面,烧热水泡开,他早就对着泡面虎视眈眈了很久。

把一碗泡面连面带汤全部都吃光喝光。

来自人类食物的口感让郑之南觉得整个人没有翅膀都快舒服的飘起来了。

对于作为鸟儿后就没有吃过人类食物的郑之南来说,吃一碗泡面自然不能满足他的食欲,可还是能勉强解解馋的。

他吃完泡面后,就把泡面盒塞在垃圾桶的最下面,然后把擦嘴后的纸巾放在最上面,掩盖现场和证据,接着开窗透风,把屋里的泡面味儿散尽。

做完这一切,他还没有变回鸟儿。

他刚刚吃泡面的时候,生怕变回了鸟,但现在吃完了,没变回鸟,他又有的愁。

怎么跟下班回来的林宵解释他这个大活人?

不,怎么解释,他从一直鸟变成了人,让林宵相信他是小白?

林宵这种做研究的,无神论者,一定不会相信他的话,没准还会把他送到警察局,让警察局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这么一想,郑之南真的想变回鸟,因为就不用解释那么多了。

要见林宵,最起码要等他想好所有的解释再以人类的身份面对他吧?太突然了,他澡都还没有洗。

此时的郑之南,快愁死了,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出来怎么证明自己的身份,除非当着林宵的面变一次身。

还在研究所的林宵并不知道家里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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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林倩倩十七岁出道,从此在坏女人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尤其最近流行的虐渣爽剧,没错,她就是被虐的那个渣。

严克是个为理想弃商从警的刑警,在和平年代里日日夜夜与犯罪分子做斗争,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准备进入战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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